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应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实验教学理念、准确适宜的实验教学内容、创新多样的教学方式方法、先进可靠的实验研发技术、稳定安全的开放运行模式、敬业专业的实验教学队伍、持续改进的实验评价体系和显著示范的实验教学效果。具体详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
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范围进行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共60个类别(详见附件2)。各专业相应的课程实验教学项目须达到一次实验不少于2课时、10个操作步骤以上的基本要求。
我校2017—2019年度向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遴选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10项(名单详见附件3),以上项目无需重复申报,直接被认定为浙江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9、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名额分别为10个、20个。
三、项目实施:
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按建设规划分年度遴选确定。每年10月前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10月-11月按照计划数量向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12月底前公布省级立项名单,并于次年择优向教育部推荐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四、材料报送:
各申报学院、中心按要求填写提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申报表》(见附件4)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word和盖公章pdf各1份)。教务处组织评审论证确定2019年10个推荐名额。
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电子版本各一份)。
报送地址:同心楼221室;邮箱地址:455242660@qq.com。
联系人:邵大展;联系电话:615927。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pdf
2.浙江省“十三五”期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表.docx
3.温州医科大学2017-2019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名单.doc
4.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申报表.docx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