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温医大教〔2019〕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组织申报、筛选和评审,确定预立项项目16项。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周期2年,须在当年7月份初步建设完成、通过学校评审公布正式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当年12月份开展中期检查(包括项目建设、教学应用、后期开发等);次年12月份安排项目验收并公布验收结果。
望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务必结合教学应用,打造“智能+教育”创新“金课”,扎实推动实验教学改革。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1日